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寨规划编制、实施及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村寨规划编制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