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寨规划编制、实施及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村寨规划编制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