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化评价细则和评价标准,建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