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并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