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