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