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南湖的环境和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