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受害人救助等相关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反家庭暴力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