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章 节约用水第四十三条有效工业用水应当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改进用水工艺,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