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发展,提高仲裁公信力,创新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