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配置、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的绿化规划。

绿化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绿化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