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进入世界遗产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世界遗产资源和各项设施,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