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损毁或者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国家公园界限标志的,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