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第四章 发展共享第四十三条有效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挖掘利用国家公园文化资源,探索文化资源价值实现路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建设朱子理学、建本、茶等特色文化博物馆,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展示国家公园的人文景观和文化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