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遵循客观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