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是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责任人,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