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和区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