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培养、选拔和任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各民族优秀干部。

加大对通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师、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等双语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