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全域旅游,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

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