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反映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文物、古籍文献、旧址(遗址)、传统村落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见证中华文明、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作用。

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