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入股、租赁、合作等方式依法开发和经营当地的旅游资源。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