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9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