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废弃物应当交给经核准的处置、运输、消纳单位处理。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