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一般保护区内,因特殊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征得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