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三条有效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责任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雷击、防自然损坏的器材和设施,制定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