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安全发展等先进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