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