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六条有效节约用水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技术规范以及经审查同意的节约用水配套设施建设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