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智能、绿色方向发展。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