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