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为本级工会和本单位工会办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物质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所属的职工文化教育和疗养、休养设施,依法享受同类社会公益设施待遇。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