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改革开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