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二十八条

有效

因保护湿地给湿地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