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拒报、虚报统计资料和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