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的规划、建设、服务、市场、安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