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第五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靠港补给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完善不同种类物资的通关、仓储等管理措施,推动国际邮轮物资供应保障中心建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