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第三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适应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的制度规范,鼓励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保护国际邮轮经营者、靠港补给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