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