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有效本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