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本条例未规定处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