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