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涉及绿心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领导干部绿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绿心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