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在绿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区。

支持绿心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制度;构建现代化农林业产业体系,发展与绿心生态功能定位相适宜的生态农林业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在融合发展区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和文旅融合的乡村旅游。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