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第二十二条有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颁发奖章和证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2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