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