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废止

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对城市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做出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