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