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拒不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行制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