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