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产市场的管理,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调控土地供应总量,以土地供给引导用地需求。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