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决议、决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

会议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